工程保修协议书模板保 修 协 议 书(讨论稿)甲方:********实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丙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 《##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由于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现甲、乙、丙三方就相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保修范围及期限保修范围1.1.1 由于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保养。1.1.2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自行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1.1.3 由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原结构及管线进行改动引起的质量问题,如 :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凿洞开槽;改变电源线路、管道、电气设备以及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 2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和门窗的防渗漏,为 5 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 2 年。以上项目的保修期限同《##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应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时间上有差异,以《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为准。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维修后的保修期1.3.1 维修后的保修期不影响“保修期限”,即维修后的保修期,在时间延续上不超过“保修期限”规定的,按“保修期限”执行。 工程保修期内各方联系人员(乙方在保修期内安排专人负责房屋保修事宜)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常驻现场维修联系人土建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水电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上述联系人一旦发生变更,应在 1 日内通知甲方、丙方。 自项目向业主之日起三个月内维修由甲方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三个月以后的维修由甲方全权委托丙方(附件《保修委托书》)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完全予以认同并遵照执行。 保修责任约定条款 业主报修的房屋质量问题,以户为单位,给予乙方一次整改维修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