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严格公司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统一分包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和完善专业及劳务分包制度,提高施工队伍的职业素养,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行业及地方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辖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航道、船闸、桥梁、房屋建筑、地下构筑物和管线等施工管理、航道养护等第三条 职责权限(一) 公司分管领导1
负责工程分包管理的领导工作;2
负责专业分包审批
(二)工程管理部1.负责受理劳务分包审批材料的内部备案和专业分包的审批管理工作;2.负责督查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工作;3.负责专业分包审批资料向公路集团备案
(三)工程现场指挥部1
负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审批;2
负责所属建设工程的专业分包许可和专业分包单位资格初审;3
负责所属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审批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4
负责定期检查所属建设工程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资格审查要求(一)监理单位负责对劳务分包的资格审查,专业分包资格的预审工作;(二)监理单位负责对专业分包的资格审查;(三)资格预审主要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需分包工程的要求:1.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2.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别行业施工许可证;4.分包单位业绩
5.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四)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分包单位具有与分包工程量相对应的注册资金
第五条 分包报审资料要求分包审批必须是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
在分包报审申报材料中,总包单位必须明确意见
(一)专业分包报审资料内容包括: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2.管理体系网络图;3.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