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运用 1、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运用 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乏配套法律法规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还处于完善时期,其中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使用,一些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只是散见于一般合同法之中
因为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得该体系得不到足够的法律支撑,因此造成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落后局面
尽管我国陆续针对建筑工程公布了一些法律,诸如《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等,这些法律中的管理规定都相对笼统,对其中的具体问题缺乏阐述和规定,因此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无法从中查找适当的管理根据,这使得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乏法律规范性[1]
合同双方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约束力不重视现代工程项目领域中,合同各方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约束力不重视,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这就造成合同履行中产生一些错误认识和行为
首先,因各方法律意识淡薄,制定出的合同条款可能有失公正,给其中一方带来不公平
其次,合同各方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为规避监管,利用自制合同范本进行签约,等到工程完成后再补签合同,一旦施工中出现问题将会给各方带来严重损失
此外,在工程项目领域,“阴阳合同”时常出现,形成违法合同,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为合同履行埋下隐患,给相关利益人带来严重损失[2]
缺乏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才实施管理工作,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内容广,需要管理人员集建筑、管理、法律等学问于一身,熟识法律法规,因此对人才素养要求很高
现行高校教育是按专业培育人才,市场上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导致施工企业中的技术人员多为单一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工程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只有少数有阅历、有阅历的技术人员才能把握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
更有一些单位为了节约本钱,不咨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