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需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供的材料:1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育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 、属捐赠性质的学校须提供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接受材料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申请之日起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说明理由市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9 项)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理程序:(一)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单位或个人属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供的材料:1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育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 、属捐赠性质的学校须提供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 、校长、老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8 、《民办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接受材料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二)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二、特别工时制度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理对象和条件:1、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别,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别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2、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用人单位申请填写《特别工时制度审批表》劳动保障部门实地审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