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城市绿化工作通知 各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三年城乡绿化大会战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年城市绿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全市城区新增绿化面积 100 万平方米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河公园、路升级改造、公园提升、路东段绿化升级等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二〕依据城市建设管理职责,由各办事处负责实施一批辖区街巷、广场绿地及城区主干道企业内外绿化建设工程
根据各办事处辖区城区部分面积大小,办事处城区绿化任务 17 万平方米、办事处 10万平方米、办事处 4 万平方米、办事处 4 万平方米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办事处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庭院绿化、小区内绿化面积计入办事处任务范围,但办事处负责投资的街巷绿化和广场绿地占本级绿化任务面积比例应在 50%以上
〔三〕漳卫河管理部门负责对漳卫河堤岸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在20 万平方米以上
〔四〕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庭院、门前墙外绿化,依据市政府下达的绿化任务进行,并主动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本通知确定绿化任务的,单位及职工可以在绿化任务区域内进行义务植树;未明确绿化任务和区域的,每位干部职工义务植树至少 2 株,地点由市园林部门划定
义务植树期限为 3 月 12 日至 4 月底
各单位义务植树状况,要于 4 月底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报告注明单位人数、植树株数、植树地点、植树品种、植树时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除市级绿化工程外,各办事处是城市绿化的责任主体,负责所支配绿化任务的落实
各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得力措施,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仔细组织实施好本系统内部的绿化工程
〔二〕广泛宣扬,深化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扬活动,动员、组织广阔群众主动参加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