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审理笔录法庭笔录(范例)时间:200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第一法庭是否公开审理:是旁听人数:审判人员:盛、杨、徐书记员:范记录如下: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不得发言提问;(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陈带上法庭)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
被:我叫陈,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市区路号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代:陈,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市区路号,系被告人父亲
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年月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年月日被执行逮捕
年月___日晚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
被:收到,年月日收到的
审: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由审判员盛、审判员杨、代理审判员徐组成合议庭,盛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范担任本庭记录
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缘、施逸琪出庭支持公诉
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辩护,被告人陈、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