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土保持工作涉及的范围主要是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第三条 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坚持谁开发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二、分工与职责第四条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1、仔细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
2、积极联系本地区水保部门,明确工程项目的水保要求,制定和落实工程项目的水保措施
3、加强各施工单位水保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的管理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水保工作的评定
4、督促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坚持清结生产,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材料的消耗,将工程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1、仔细组织各施工参建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下发的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技术交底书
2、积极配合当地水保部门,明确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各项目水保措施
3、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检查及管理,记录存档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咨询单位的工作职责1、咨询单位主要负责对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
2、审查施工图设计时,应对水土保持措施、方案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