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办职能总工办负责主抓集团和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管理工作,是集团技术进展的核心部门,是集团掌握行业技术动态的主要部门,是集团与各先进企业及技术协会进行技术沟通的窗口。总工办职责第一条:总工办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指导工程项目的技术施工,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及政策;第二条:根据集团总体战略部署制定企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企业近期和长远技术进展规划,同时及时进行技术改造;第三条:总工办在各项技术活动工作中必须具有主动、深化、服务、法律规范、创新的意识及理念,积极深化技术课题讨论解决;第四条:总工办人员包括集团总部(常设岗位)和分置于生产单元(动态岗位)等两部分,上述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技能考核、作风建设归总工办统一管理;、动态岗位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等,无论处于在岗或待岗状态;、动态岗位人员处于待岗状态时由总工办主任直接领导,处于在岗状态时由项目部的负责人直接领导;、总工办人员管理所形成的记录和档案一式两份同期同步存放于集团总工办和集团行政部(人事系统);第五条:总工办负责经营投标中的技术标编制工作,配合经营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收集行业最新技术信息(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象),更新和完善企业技术资料库,不断法律规范和提高技术标编制水平;第六条:总工办负责企业的科研及技术攻关的日常管理工作,优化企业的技术装备(技术人才、技术资料等),开展内部技术创新工作和对外部技术沟通活动,负责与相关学术、技术协会组织的对外联系和沟通; 第七条:总工办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企业技术管理体系,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第八条:总工办必须组织(或参加)其内部和(或)各工程项目的重大技术课题讨论会,参加重点项目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工作,指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对于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的方案协助项目部组织专家论证;第九条:总工办负责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并做出技术总结报告,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档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总结、技术方案、专项课题会议纪要、施工照片等)的收集和整理;第十条:熟悉并掌握建筑行业“四新”技术的进展情况,组织 “四新”技术的应用与讨论工作、QC 活动的展开、工艺工法创新、工程创优和科技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总工办必须参加就工程进展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事件(如投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