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四种责任范文(精选 6 篇)意识形态的四种责任篇 1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中院党组述党建述意识形态工作会,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进展。 会上,各县区法院党组书记作关于 2024 年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纵深推动“六个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要旗帜鲜亮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两级法院党组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夯实基础促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建好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坚持支部选好书记、配强班子,聚焦组织力提升,突出政治功能,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基层党建攻坚行动,纵深推动党支部标准化、法律规范化建设。 强化担当抓队伍建设,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理论武装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紧紧围绕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进展大局。 提前部署早谋划,做好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准备。仔细学习试点单位经验,持续深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从源头防控司法廉洁风险。意识形态的四种责任篇 2 县委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文件精神,经过深化调查讨论,实行目标量化的方式出台了《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从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解决了文件精神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职责、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党委(党组)每年的 5 月和 10 月前向县委书面报告一次本乡镇、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年 10 月前在本乡镇各党组织、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