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法规点击查看更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额如何确定 国家征地拆迁最新规定如下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公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公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方法等地方规章、政策
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我将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确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群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假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24 年搬迁费20 元/平方米,按 2 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 25 元/平方米计算,逾期 12 月以内,每月增加 50%,预期 12 个月不满 24 个月的,自第 13个月起每月增加 75%,逾期 24 个月以上的,自第 25 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