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法律规范》
2、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加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3、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记
4、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仔细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和住院号,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