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审查相关工作方案,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商量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指导市相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者实行责任追究。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主任,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容局、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市环保局和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督办各责任单位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扬尘污染产生的实际状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标准,建立监督检查和任务考核制度;组织对辖区内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执法连接问题。 市监察局:负责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市经信委: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实行非煤露天矿山企业产能总量把握,严防超产能开采,暂停审批新建和扩建石料矿山开采、加工企业,年底前督促县区政府关停禁采区内全部石料矿山企业。 市公安局:负责沙石、煤炭、精砂、石料、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泼洒物的运输管理,严峻 查处超限泼洒等污染行为,防止扬尘污染。负责在城市周边主要路口设置货车运输车辆泼洒检查点,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划定城区货车限行区域。 市住建委: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和养护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督促城区建筑工程在建施工场地严格依据施工场地砂土覆盖率、施工现场围挡率、施工场地路面硬化率、驶离施工场地车辆封闭与车轮冲洗率等四个 100%的要求,把握扬尘污染;主动接受先进方法除尘。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市境内公路〔含高速公路、沿江快速通道〕建设和养护、港口码头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严峻 查处沙石、煤炭、精砂、石料、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泼洒物运输超限行为;对国道、省道进行准时维护保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石料矿山企业依据年度准备完成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