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公司资产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同时降低资产购置、使用成本,减少浪费。二、定义:1、本制度中的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2、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经营而持有的、不以出售为目的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有关设备、器具、工具等(详见固定资产目录)。不属于经营用主要设备(即固定资产目录以外)的资产,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3、低值易耗品是指与公司经营有关、不以出售为目的,但因价值较小或容易损耗而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其他资产。按照资产性质,低值易耗品分为低值品和易耗品。(1)低值品: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 元(含)以上、2000 元以下的设备、器具、(2)易耗品:领用后资产物理形态或使用功能逐渐消耗,且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各种用品、消耗材料等;使用年限虽超过一年,但单位价值低于 100 元的器具、工具等也作为易耗品管理。三、管理原则:1、按照集团制定的固定资产及低值品目录,对资产实行统一编码,分类管理。2、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程序,明确资产购置、领用、调拨、出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管理要求、审批权限,对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3、对固定资产、低值品建立资产登记卡及实物台账,实行资产变动登记制度,加强对实物资产的跟踪管理,定期核对资产账目,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4、易耗品实行费用考核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部门费用目标,严格控制领用,细化费用核算,增强部门成本控制意识,减少浪费。5、资产管理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强化个人管理责任。库房管理员作为公司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资产建卡建账和日常管理;项目管理处设置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建账和使用管理。四、职责:1、行政部:(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标准等。(2)对各部门的资产使用、保管、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3)负责对资产购置、调拨、出售、报废等变动情况进行审核,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4)会同财务部组织公司资产盘点,并针对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2、财务部:(1)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资产核算,准确反映资产的变动情况。(2)定期与库房管理员核对资产账务,以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3)负责对资产的购置支出、维修费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