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一篇:老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法 老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法 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员工的老师绩效工资标准工作业绩、工作看法、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员工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一、老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方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 N= 计算。其中为老师所授第 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 i 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打算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根据。按不怜悯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老师担当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打算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 =1.00 〔2〕老师担当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老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老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支配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时按正常状况计算。 〔6〕其余状况授课, =1.02.与授课班级内同学人数有关的 〔1〕1~20 人, =0.8 〔2〕21~35 人,=0.9 〔3〕36~50 人,=1.0 〔4〕51~65 人,=1.1 〔5〕66~80 人,=1.2 〔6〕81 人以上以 20 人为间隔类推。 老师所担当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状况,则可依据其详细状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着并指导同学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 40 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老师按状况安排,但每个老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 22 教分。 〔三〕无课老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 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老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 6 学时,实习教分=〔1 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 6 学时,实习教分=〔1 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打算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 0.5 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 0.2 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 0.5 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依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