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保护措施XX 乡文物建筑的抢救维修工程,必须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保护方针,遵循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做到维修工程严格保留现存文物建筑的基本特征和构件,恢复到文物建筑震前状态。本工程施工,由具有甲级文物保护、维修单位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和管理与经验丰富的工匠共同实施的工程项目。采纳传统施工工艺和传统建筑材料施工进行文物修缮,传承民族建造工艺。文物建筑的修缮是对文物建筑实施保护的实践活动,是自然科学讨论的体现。文物建筑保护措施的合理与否,对文物建筑的安全与价值至关重要。文物不能在生,在保护措施上的任何一点疏忽,其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不可挽回的。因此,文物建筑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决定着修缮保护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而衡量修缮的质量和水平,关键是要看修缮后文物建筑自身价值得到了保护,文物建筑文化得到发扬光大。安全隐患得到消除,使其更有社会价值。并非仅仅是修旧如初或焕然一新。第一节文物建筑维修原则一、不改变原状为切实保持好文物的信息,本次维修将严格根据建筑的原状进行修缮,在对现场留存痕迹,知情人的回忆作严格考证和仔细比对,并加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以实施的。二、真实性四保存原则1、保持原有的建筑风格;2、保持原有的建筑材料;3、保持原有的建筑结构;4、保持原有的建筑工艺。文物是不可替代与不可再生的,维修的目的是真实在保存并延续其文物本体,保护它的全部历史信息及价值。对现存建筑修补、加固措施均以保护历史信息,确保安全为原则,尽量少干预建筑本体,尽可能多的保留原状原物。所有的加固手段与材料尽可能做到容易拆除,不损毁原结构与构件,不影响后续维修保护措施的实施。三、原建筑风格为保持 XX 乡文物建筑独特的建筑风格、特点,除设计中特别规定以外,所有维修部分均应该坚持使用与维修对象相同的原材料、原尺寸、原工艺、原做法。第二节拆除工程1、拆除高、大的墙体和屋面应事先对拆除体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拆除方案,不得盲目拆除、野蛮拆除。2、屋面拆除应按自上而下的层层拆除,揭瓦后,再拆除木基层。3、墙体拆除应一层砖一层砖的拆除,不得采纳整片墙体一次推倒的方法。拆除灰尘大的砖墙等,应事先洒水湿润,防止扬尘。4、拆除的材料应将可以利用的材料单独堆码,建筑垃圾应装入编织袋,再运出场外,不得随意乱抛。5、拆除墙体用的脚手架不得堆放拆除的石块。拆除的石块应用设备或人工传递至地面,进行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