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年 月 日起生效文件号编制审核批准版 次日期日期日期共 页第 1 页第一条 培训目的标准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成长提供指引
第二条 职 责1、 新员工导师/直接主管1〕 及时为新员工制定月度培育方案
2〕 及时进行月度综合评价,督促新员工成长
3〕 负责新员工转正考核和试用期评价
4〕 要仔细履行对新员工达成试用期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对新员工试用期成绩负责,在对直接主管/导师的绩效考核中表达
2、新员工1〕 新员工有权对试用期过程中,对直接主管/导师不负责态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评价等行为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 极配合直接主管与导师,尽快成长
3、行政部1〕 负责接待新员工,协助部门主管安排新员工位置,为新员工领取办公用计算机等设备
2〕 为新员工提供文具
3〕 向新员工介绍部门情况
4〕 带着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并介绍各部门人员
4、人力资源部1〕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的组织机构是人力资源部
2〕 每个月及时组织新员工月度培育方案及考核的制定和检查,及时归档
3〕 检查直接主管对新员工目标达成过程的检查和辅导情况
4〕 及时组织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
5〕 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6〕 负责答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试用期管理1、新进人员办妥报到手续及签定
试用期协议书
之后,即进入试用阶段
2、新进员工试用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假设有特别情形,那么向人力资源部特别申请
3、试用员工假设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被确认不适合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试用协议
4、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者,依公司相关规定处理,但应将公司交给无偿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损坏者应给予赔偿
5、 进入试用期的员工执行月度考核,考核为二级考核,考核关系如下:被考核者一级考核者二级考核者新员工导师直接主管注: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