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进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1.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院委会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对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2.新技术准入管理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根据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法律规范的临床试验讨论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计委规定的其他需要特别管理的医疗技术。 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拟开展的新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新技术符合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院委会审查通过。 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 3 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讨论,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交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 新技术审批申请材料开展二类、三类医疗技术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讨论报告。3.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新技术分级评估 新技术审批通过后,由院委会并邀请部分院外专家(至少包括同级别医院相关专业专家 3 名)对新技术进行分级评估。 根据新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有用性等分为四个等级:特级新技术、国家级新技术、省级新技术、院级新技术。 凡申请特级和国家级新技术的科室需提供正式查新检索机构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