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23一般规定 33.1城市道路分类及其交通功能 33.2城市道路交叉口分类、交通组织、交通功能及选型 33.3城市规划各阶段的交叉口规划设计 43.4交叉口规划设计范围 63.5交叉口规划设计指标 64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 124.1 通则 1..24.2非信号控制交叉口 154.3信号控制交叉口 154.4环形交叉口设计 175立体交叉口规划设计 195.1 通则 1..95.2立体交叉口系统规划 195.3立体交叉口各组成部分规划设计 256道路与铁路交叉道口规划设计 316.1一般规定 316.2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 326.3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道口 337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 347.1行人过街设施 347.2非机动车过街设施 348公共交通设施 368.1 通则 3..68.2公汽(电)车停靠站 368.3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378.4公共汽(电)车优先控制 37《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 06.01.18 版)1 总则1.0.1 编订本规范为目的:城市道路交叉口是整个城市道路系统中交通事故的多发点,交通运行的拥堵点、通行能力的控制点。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系统交通安全与畅通的决定因素之一。因此,在交叉口规划设计的观念与技术上,从上世纪 50-60 年代起,就有了很大的改进。过去城市规划中的道路交通规划只以路网与路线为中心,把交叉口看成只是路网中几条道路相交的产物。在交通运行的实践中,才逐渐认清了交叉口在路网中的重要性,才开始重视研究交叉口的规划设计,产生了交叉口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新方法。为更新过去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中的交叉口规划设计,能用新理念、新方法、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安全、高效、低耗、低害的交叉口,引用国内外近年来运用成功的成熟经验与研究成果、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主要有新建与改建两类,新建是指新城镇、新开发区的规划设计,改建是指原有的建成区的改造规划设计。对于交叉口而言,为改善现有大量老式交叉口的交通运行的质、效,还有对原老式交叉口实施改善治理的实际需要。本规范除对道路交通新、改建规划提出交叉口规划设计理念上和技术上的要求外,还兼顾交叉口治理规划设计的要求。交叉口的新、改建与治理规划设计受实际条件约束的差别甚大,为规划设计方案实施的可行性,不仅在采取的技术标准上应有所不同,有时在采取的技术方案上还须有很大差别。因此《规范》中对新建、改建、治理规划设计提出了技术方案与技术标准上的不同要求。1.0.3 城市道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