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长园智能产业园招商合作方案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2017 年月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相互协商的精神,就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简称本物业)招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物业范围:本物业位于,名称为:;第二条.合作方式与内容:(一)合作方式:乙方为甲方合作项目独家代理前期招商与后期招商运营。(二)合作内容:结合甲乙双方各自企业的经营资源优势,进行以下合作1、统筹规划;2. 整合资源、引进企业;3. 项目租赁方案的制定;4. 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前期招商:自本协议双方签署之日生效起,至 2017 年月日止,合计个月时间。2. 后期运营:前期招商期限界满前,我方若达成合作项目招商率 70%(含 70%)以上,甲乙双方进入后期运营合作期,合作期为前期招商期限后年,即 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及开展推荐工作。2.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办理相关确认、登记、申请佣金等工作。3.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业务人员。5. 甲方对接人员接到乙方电话后,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安排负责接待的招商人员,并把电话留给对方,以便预约看房时间。6. 乙方不可委托第三方招商代理。(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深入的客户调研工作。2.乙方应充分调动自己所掌握的客户资源,按甲方要求完成租赁工作。3.乙方主要负责对外推广项目,寻找适合本项目的客户。4.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委托事项具有利益冲突的事项,或存在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5.乙方应固定与甲方接洽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且每次到访项目需穿着正装,佩带乙方公司标识。6.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阶段性的租赁方案。7.乙方在甲方的相关要求下,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第五条.客户及项目信息的保密:1.甲方招商人员须在任何情况下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同样,乙方及其雇员亦须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租金、优惠折扣等信息保密,并须保证只能将甲方提供的项目信息作为向本项目潜在客户推介的资料。2.对于乙方的客户,甲方不能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