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三篇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一篇 为切实加强我镇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使村级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法律规范村级运转经费合理使用及审批程序,确保村级资金在公开、透明环境下使用,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 (一)收入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村集体一切收入统一由报帐员及时开具收据,并于收款后当日(最长不超过 3 日)存入信用社村财镇代管统一帐户。各村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村级转移支付和其它上级拨款项目资金直接划入各村帐户管理。 (二)现金管理制度。实行备用金制度,每个村经镇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到村财镇代管办公室借备用金 1000 元作为日常周转资金,如因工程建设或突发性事件等需要动用 2000 元以上大额现金支出时,必须报镇长同意后方可借支。 (三)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必须使用正式发票(村食堂招待费除外),零星开支(指 100 元以下)在特别情况下,可使用非正式票据。所有票据必须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注明原因和事由。报帐员报帐时,所有原始票据必须经镇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报帐。支出凭证不合要求的,一律拒绝报帐。 (四)预决算报批制度。对“一事一议”和村级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预决算制度。每个项目的预算报告及验收报告都要随同支出凭证一同作为报帐依据,超出预算或验收报告金额的要提供补充报告依据。 (五)审批制度。单笔开支不超过 500 元的,由村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单笔开支 500—1000 元(含 1000 元)的,由支书、主任讨论同意后,由村三个主要干部和理财小组负责人会签,由主任审批;单笔开支 1000—3000 元(含 3000 元)的,必须经村“两委”班子集体讨论同意,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并附上讨论人员签名的讨论记录;单笔开支超过 3000 元的,必须经村“两委”班子及理财小组讨论同意,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镇组织部、镇财政审定小组均要签定意见,再按审批程序履行手续后报账,报账时附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任签批。 (六)各村报帐员要接受村财镇代管办公室的管理,要熟悉业务。报帐时按科目分类,编制好记帐凭证,要登记好现金记帐,存款日记帐,内部往来明细帐,报帐完后要及时与村财镇代管办公室核对现金、存款、往来等金额并相互签字盖章。 (七)民主理财制度。各村要成立村民主理财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