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2024-2024 年)消防事业进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进展,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进展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进展的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进展现状“十二五”时期,内蒙古消防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加快进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升,全区火灾形势保持相对平稳,为促进经济进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断强化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连续实施消防重点目标建设,累计投入亿元完成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自治区政府坚持连续 21 年签订政府责任状,并每年组织全面考评验收,累计投入万元对消防工作突出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行业部门、大型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二)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逐步改善
先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大排查大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整治、在建施工场地消防安全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 30 余次专项行动,全区共累计检查单位万家次,发现火灾隐患万处,督促整改万处,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 5425 家,责令“三停”单位 15572 家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2024 年至目前,各级政府投入地方消防经费总量达亿元,年平均增幅达%,经费总量是“十一五”同期的倍
全区 495 个建制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