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会计核算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成进出口股份(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那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核算方法。 第二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会计工作事项,提供有关会计信息,满足有关方面对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报告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根据?会计根底工作标准?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 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的分公司和驻外机构。公司控制的各级子公司应当根据本方法的原那么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做到公司合并范围内会计政策的统一,经各自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管理权限〕实施,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公司参加投资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可以根据本方法的原那么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从每年的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会计中期包括月份、季度和半年度。 第六条 公司实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七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所属境内单位发生的外币交易,一律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所属境外单位可以实行当地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向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美元和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处理各种会计事项。会计记录必须清楚,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工程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九条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根底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 公司采纳历史本钱、重置本钱、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公允价值等多种计量属性对不同会计事项进行计量。 第十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核算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性,如实反映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要求。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二条 公司的流动资产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资产:〔一〕估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三〕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