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饭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饭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文 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提供饭店给乙方经营餐饮项目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另附清单) 第四条 甲方保证饭店营业执照等各种合法证件手续资料齐全
第五条 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别情况例外)
第六条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条 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
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 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共交资产押金六千元
每月租金三千元,按季度付给甲方(每季度九千元),提前十天付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如发现有转让事实,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包括在墙上打洞)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协议,如确须中止协议,乙方应提前 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2 个月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终止承包经营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
甲方支付乙方 1 个月与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特别情况除外)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0 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房屋、设施进行改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含公用水、电费及维修费等)
乙方自购的设备、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终止(含提前终止)承包协议后,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