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行风先进事迹 xx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落实民政部婚姻登记法律规范,将政务公开、行风建设、法律规范服务有机结合,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热忱服务,制定了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度、行风建设制度,婚姻登记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17 项制度和法律规范。独具 xx 特色的“三公开”“三分别”措施,庄重喜庆的结婚证颁证仪式受到广泛的好评。通过艰苦工作化解了婚姻家庭方面的很多热点问题。发挥了民政婚姻部门稳定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先后被评为区文明单位、人民满足窗口单位、市文明窗口单位、市文明单位、省一级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婚姻登记法律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一、婚姻登记机构自身建设状况 xx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座落在新北站地区,位于团结路 103号,成立于 2024 年。xx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配备工作人员 12 名,其中婚姻登记员 6 名,婚姻服务员 6 名。有省一级婚姻登记员 3 名,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10 年以上的占 80%,全体工作人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 43 岁。婚姻登记员全部经过省婚姻专业学问培训,持证上岗。为改善婚姻登记办公环境,于 2024 年 9 月投资 40 多万元,通过招标方式进一步改建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配置了先进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实现了一站式办公,零距离受理,多功能服务为一体的通透式办公格局。xx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分设行政执法区与婚姻服务区两大部分。内设六室两厅: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室、档案室、照像室、办公室及婚姻服务大厅、发证仪式大厅。总面积达 821 平方米。等候区设置坐椅、报刊栏、饮水机,为当事人供应便利。 二、实行切实措施,落实行风建设要求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婚姻登记法律规范。xx 区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婚姻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民政部要求制定了 xx 区婚姻登记法律规范,公示了婚姻登记的法律根据,婚姻登记的程序,收费标准。简化程序合理配置人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婚姻登记即来即办,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拿到婚姻证书。2024 年 9 月 23 日辽宁省民政厅公布了辽宁省婚姻登记暂行规程,xx 区即按规程要求制作婚姻登记告知板,供应给每位申请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阅知,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2024 年我处又设置了婚姻登记补办证书所需材料复印件样本展现,同时增加了善意提示。2024 年又细化了初审—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