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手册目 录 一 验收工作纲要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大纲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编制大纲水利工程建设资料目录及移交单位表水利工程验收程序 二 验收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报告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报告
工程档案资料自检报告
竣工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专家技术评价工作报告
编写提纲 三 验收鉴定报告
工程验收鉴定书
提纲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大纲 根据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以下简称
〕,制订本大纲
一、验收工作的依据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及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变更和修改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由监理单位签发的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等
二、验收工作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根据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做出评价;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及时移交工程,发挥工程效益
三、验收工作程序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
1、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中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成,且质量合格,应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含多个标段的,可先进行标段工程的完工验收,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2、阶段验收:当工程施工到达一定关键阶段时〔一般包括根底处理完成、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确定阶段验收时间,主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