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快构建水利监管体系,有效结合“双随机一抽查”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作用,提高工作效能,现结合我县水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代水利改革进展总基调,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为水利改革进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县水利行业实行“强监管”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严格履职,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政务以及水利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重在落地落实
坚持以问题追责问责为导向,形成严管的“强监管”态势,从而优化、发挥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管控水利行业可能存在风险,确保水利行业工作务实高效健康进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已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股室:管理所、水旱灾害防备中心、安办) 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源调度和全县五小水利的行业检查指导的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设备设施,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股室:建管股、质监站、法规股) 一是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依法受理招标投诉举报工作,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工程开工监管,督促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开工备案程序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