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身边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法律的确认,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实行了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都伴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它包括人身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在这些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尤为重要,因为,生命健康是人活动的根本,行使任何权利的前提都必需有身体的健康做为根基。所以,我们要主动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案例一:16 岁的小晗与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学。小晗静默寡言,爱好数学,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博活泼开朗,思维灵敏,擅长言谈,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转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晗和小博发生争吵,小晗先给小博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博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晗理论,再次发生争吵。互欧中,小博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律审理认为,小博无视国家法律,有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有意损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7 年,并赔偿小晗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晗讨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冷藏室的幻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有意犯罪而受刑事惩处者从事律师事业。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于小晗一时冲动逞能,最终不仅仅失去了自己的幻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处青春年华的生命。而小博因为争一口气,而造成终身遗憾,既失去了实现自己幻想的机会,而且也给自己的人生点缀了一大污点,以及会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根据我国法律,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也不得有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及生命健康权〔作文https://.ZuoWEn8.Com/〕,同时也损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案例二:2024 年 4 月 6 日,王某从自家田里赶回了几头牛,将其圈了起来。由于忙季,也未及查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几经打听,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马某,现今,他们搬到了村外。于是托人通知了马某家,让他们去他家领牛。第三天,一大早,马某同几个亲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