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焦煤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为仔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 印 发 全 国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整 治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 安 委〔2024〕3 号)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集团公司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煤矿自主保安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全力推动集团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对集团所属煤矿开展专项行动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任武军同志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动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动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养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动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到 2024 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达到 100%,力争建成智能化工作面 1 个;监管监察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