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治疗技术操作法律规范 一、电干燥术和电凝固术 【适应证】电干燥术适用于较小的疣、化脓性肉芽肿及其他皮肤赘生物。电凝固术则适用于稍大的疣、皮肤赘生物、化脓性肉芽肿及较小的皮肤肿【禁忌证】使用心脏起搏器者。【操作方法及程序】常规消毒,除特别敏感的患者和感觉敏锐的部位外,一般不需局麻。根据皮损的大小、深浅,适当掌握电压及电流的大小,不宜过深或过浅; 尽量去除病损组织,一次难以除尽的皮损可再次治疗。治疗后局部保持干燥清洁。【注意事项】瘢痕体质的患者应慎用。对皮损下软组织较少的部位,治疗时须注意避开骨、软骨的损害。在进行治疗时,附近不应有乙醇、乙醚等易燃物品;消毒皮肤处的乙醇, 亦应待其完全挥发后,再进行治疗。治疗后局部应保持干燥,注意防止感染。治疗应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二、电烙术【适应证】稍大的疣、化脓性肉芽肿、其他皮肤赘生物及较小的皮肤良性肿瘤。 【禁忌证】同电千燥术及电凝固术。【操作方法及程序】同电干燥术及电凝固术。【注意事项】同电干燥术及电凝固术。第二节光疗法一、紫外线疗法常用于治疗的紫外线灯源有汞灯、金属卤素灯和紫外荧光灯,主要产生 300 ?400nm 波段的混合紫外线,其生物学效应以中波紫外线(UVB)为主,称为 UVB 光疗。目前大多已采纳特制的荧光灯管:有波长为 290?320nm 的 UVB 光疗、波长仅为 311nm 的窄波 UVB(NB-UVB)光疗、波长为 320?400nm 的 UVA 光疗以及波长为 340?400nm 的 UVA】光疗。【适应证】UVB 光疗玫瑰糠疹、毛囊炎、疖、痈、丹毒、化脓性汗腺炎、皮肤慢性溃 疡、慢性湿疹、寻常性银屑病、掌跖脓疱病、副银屑病、带状疱疹、白癜风、尿毒症 致皮肤瘙痒等。NB-UVB 光疗银屑病、白癜风、特应性皮炎和湿疹等。【禁忌证】活动性肺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肝、肾功能不全者。10 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光敏感者。恶性肿瘤或接受放射治疗者。【操作方法及程序】 确定初剂量根据测定患者的最小红斑量,取亚红斑或红斑剂量进行照 射,或根据皮肤型推断决定初剂量。NIMJVB 光疗可使用较高剂量。剂量递增一般每次或隔次增加上次剂量的 10%?20%,最多不超过 40%。照射频率每周 2?3 次。【注意事项】红斑反应UVB 照射剂量过大可致红斑反应,轻者出现红斑,有灼热 感;重者痛苦,可出现水疱。可视红斑反应程度予以减量或暂停治疗,再次照射 时宜减小剂量。照射距离治疗中应固定照射距离,以保证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