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档案局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文件和近期省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动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聚焦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法律规范 2024-2024 年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完整记录我县脱贫攻坚的历程,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安全、法律规范,高质量完成全县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县档案部门联合监督指导,各乡镇是精准扶贫档案实施主体,除负责乡镇本级档案资料外,还需组织指导各村及时做好村级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县级扶贫专项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比每年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及时法律规范和完善专项扶贫档案。 (二)坚持系统收集、分类管理。要根据省档案局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川档发〔2024〕1 号)和省档案局印发的《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川档发〔2024〕15 号)文件要求,对比县、乡、村、户扶贫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收集和整理归档,要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文书档案、科技项目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以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坚持集中保管,及时移交。县脱贫攻坚办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县扶贫开发局集中管理,县级扶贫专项档案资料由各专项牵头部门集中管理;乡级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各乡镇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由各村集中保管,个别村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保管。具备移交条件的档案,要及时依法向县档案部门移交。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并牵头组织扶贫、档案部门联合对专项牵头部门、乡镇和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备适应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和满足档案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县级扶贫专项部门、各乡镇要为精准扶贫档案法律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必需办公设备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