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妆品公司股东管理法律规范一、 总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份规划管理,保障上海**化妆品公司健康、稳定的运行,同时更好的法律规范股东行为,保护股东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营获得更大的进步,特拟订本法律规范,作为股东日常行为准则,共同信守。二、 适用范围上海**化妆品公司所有股东三、 股东行为法律规范与原则(一) 基本原则1. 利益原则:处事公正,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主,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2. 保密原则:对公司投资、经营及营业状况不可将真实情况向外(包括家属)泄露,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赔偿;对公司未披露重大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牟取利益;股东接受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或者与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传播与公司相关的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者提供、传播虚假信息、进行误导性陈述等。3. 股东的认定原则:股东身份的认定,以股东合作协议上签字为准;股东身份确定后,如出现转让股份情况,受让人继承并享受出让人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非股东身份的参股人,即投资人不得对外或在公司内部声称为公司股东身份;如不遵守约定,将视情况给予处罚。4. 诚信原则:任何股东不得以欺骗的语言或行动对待其他股东及员工;任何股东不得在背后以诽谤、鄙视、不屑、嘲笑、攻击或漫骂的语言对外人或外公司评说本公司。(二) 行为法律规范1. 任何职工不得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应规章制度的事。2. 各股东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3. 各股东不能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或股权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4. 禁止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谋取利益。5. 各股东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受贿、拿回扣或者其它不正当收入。6. 禁止股东自行从事或与他人合伙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互竞争的业务。7. 各股东不得参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利于公司形象等行为。8. 个人在外接非公司业务有风险性的必须上报公司股东管理层,由股东管理层决议是否通过。以上十二条,股东成员如违约其中一条,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均可视其自愿退出本公司,其股份交由其他股东决议后处理,违规股东对股东会决议结果须无条件接受并同意放弃一切抗辩及反诉权利。四、 股东权利与义务(一) 股东享有以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