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加强集体宿舍管理,提高员工生活质量。2. 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3. 职责3.1管理部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及员工集体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3.2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员工集体宿舍的相关规定。4. 具体规定4.1 住宿安排规定4.1.1各单位新进人员或新调入员工,可凭人事部门录用通知单或调动通知单到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管理部门应在三天内给予安排,不能安排的应做好说明工作,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4.1.2新进人员有考察期的,在考察期内公司一般不予安排住宿,由员工自理,考察合格后由宿舍管理部门按上款规定办理。4.1.3在外租房的员工要求回集体宿舍住宿的,应提前 7 天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应在 7 日内给予安排,违者给予责任主管三级处理。4.1.4员工宿舍由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违者每次给予调换双方各三级处理。4.2 宿舍相关管理项 目相关规定物品管理1、不得将集体宿舍公用物品拿走,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并限三天内归还。2、住房变动时,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带走房间集体用品,否则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并返还。3、集体宿舍内配置的物品自然损坏的,应报管理部门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可以旧换新,员工不可自行报废,违者照价赔偿。4、人为损坏宿舍公共物品的应照价赔偿。休息管理1、集体宿舍内晚上 10:30 至次日早晨 6:00 期间为休息时间,禁止开灯(电视机、收录机等同时禁用),违者每盏(台)给予二级处理。分不清原因,同房间内每人各给予二级处理。夜班或加班人员回宿舍,允许开灯 20 分钟。2、晚上 10:30 至早晨 6:00 期间禁止在集体宿舍和公司内其他公共场所进行任何娱乐活动(如聊天、大喊大叫、打牌、卡拉 OK 等),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3、不得在集体宿舍留宿外来人员,违者每天给予七级处理,同房间人员每天给予三级处理;找不到当事人,均给予五级处理(超过作息时间即为留宿,其它时间若只有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也算留宿)。4、公司提倡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在集体宿舍内,晚上 10:30 到早上6:00 期间,男、女不能同处一室,违者第一次给予八级处理,从第二次开始给予十级处理。5、公司组织宿舍检查时,不予配合或将门反锁的,每次给予四级处理;找不到责任人的各三级处理。电器使用管理1、集体宿舍内不得烧煮食物,违者每次给予责任人五级处理,并没收炊具,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的除外,如员工餐厅设在集体宿舍。2、未经管理部门许可,私设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