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科技企业集团企业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目的 为了不断地开展和壮大重庆大学校办产业,提高重庆大学校办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提高重庆大学校办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投资收益的有效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办产业的实际情况,并参照教育部其它直属高校校办产业近年来的改革经验,特指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大学科技企业集团及其下属的所有全资公司,以及由这些公司投资组建的全资、控股企业及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原重庆大学产业办、重庆大学科技实业总公司下属的校办企业,均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 生效期 本制度经重庆大学科技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并由科技企业集团总经理签字,科技企业集团盖章之后生效。第四条 本制度概述 针对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目前的产权关系和经营状况,企业集团暂对下属企业实施“2+3+4+1〞管理模式。即: “2〞:集团根据实际投资比例将集团所属公司划分为全资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两类。所有全资及控股公司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归口管理,所有参股公司由集团投资中心负责归口管理。参股公司的管理由企业集团另行制定管理方法。 “3〞:集团作代表重庆大学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股东方,对所有下属全资、控股企业行使三大权利:资产收益权、高管层人事权、重大经营决策权。 “4〞:集团行使四项管理内容:战略规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运营监控管理、产权事务管理。 “1〞:集团对企业经营班子实施一套绩效考核制度。第二章 管理机构、分类、程序及管理职权第五条 管理机构 集团设立企业管理中心、投资中心两个业务办事机构,负责行使集团对所有下属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及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经营运行的监督和事务性管理。第六条 管理分类 集团根据所属公司的类型,进行侧重点和力度均不同的监督和管理: 1.全资及控股公司:在企业集团成立初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后逐步过渡到以全面经济预算为核心的一体化管理。 2.参股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以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正确调控企业战略开展、回避经营风险为主。参股公司的管理由企业集团另行制定管理方法。第七条 管理程序 集团总部通过企业管理中心向各企业传输集团开展思路和执行集团统一部署;对集团内前景好的企业集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