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公务员礼仪修养和语言法律规范 一、基本的要求 基层公务员在立据时,所立之据不管是凭据性的,还是说明性的,都必需严格遵守一些共同的法律规范性要求
〔一〕立据看法 基层公务员所立之据多使用于平辈之间,而且更多地使用于熟人之间
但本着“认真负责,严厉 法律规范”的工作看法要求和“空口无凭,立此为证”的凭据性特征,基层公务员在立据时必需端正自己的看法,其总体要求就是要做到认真负责
详细而言,基层公务员不能碍于熟人的面子,该立据时不立据,所立之据模糊难辨,甚至令人有空子可钻,或立据之后不妥当保管,等等
执照公事公办的原则,基层公务员务必要认真立据
各类各据的组成部分须齐全,不行有所疏漏
在署名时应由立据者亲笔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必要时应在签名之后加盖私章或摁手印,以示负责
条据最终还要写明立据的具体日期
〔二〕立据语言 条据的语言应符合简洁、精确两大要求
条据实质是对书信的简化
能以条据形式表达的内容通常都是简洁的内容,冗杂的内容不宜用条据表述
一般状况下,一张条据只能说明一件事,切勿一据多事
相应地,条据的语言也应简洁明白
能清楚表述条据内容的最简语言是最适合的语言
切勿拖沓冗长,也不行过分简洁而致使表述不清
条据的语言应当精确无误,不行在条据上涂涂改改、乱增乱删
尤其是涉及到关键内容的文字和数字,务必要保持洁净,不能有任何涂改
若发觉遗漏或错误,应另立一据
在书写金额数量时,应采纳大写汉字,如“壹”、“叁”、“仟”等,而不能采纳小写汉字,如“一”、“三”、“千”等,更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立据用具 基层公务员在立据时为确保条据的有效性,应选择洁净耐用的工具
对于条据写作时所用的纸笔,虽不必过于挑剔,但也须有所选择
条据的用纸应当洁净、洁净、耐折、耐存,污损、折皱、不易书写、不易保存的纸张不宜用作立据
立据时最好选用钢笔或毛笔,配以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