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1
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徐注册,免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入园后 3 年内,已获得徐州市区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且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企业,依据贷款工程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等因素,赐予不低于实际支付贷款利息 50%的贴息补助;特别优秀的,可赐予贷款利息 100%的贴息补助,贴息补助金额最高 20 万元
同一个企业申报贴息资金工程最多为两个
对高校生创业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准时、足额上缴税款的,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局部,自企业注册之日起 5 年内且在高校生创业证有效期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对经徐州市高校生创业效劳中心支配在指定的创业实训基地培训,且实训完毕后在徐州市高校生创业园创业的实训高校生,赐予每人每月 400 元的经济补贴,补贴时间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对入驻徐州市高校生创业园、非徐州市区户籍、市区无住房的高校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赐予每人每月 200 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
免费入驻创业园
对符合有关规定的高校生创业企业,免费供应三年期限、20-70 平方米的创业办公场所
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创业企业,作为重点效劳对象;对评估不合格的创业企业,责令其退出创业园
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生创办的各类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全国范围内一般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生,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局部按实际招用人数赐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原那么上支配担保基金用于融资担保及融资补贴
创业投资基金
支配 1000 万元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