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节能指加强用能管理, 实行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 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1.2 节能技术监督指对影响发电、输变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2 监督机构与职责2.1 监督机构 2.1.1 节能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节能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第二级为设备管理部门和运行管理部门,第三级为设备管理部门和运行管理部门的相关班组。组建由总工、节能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运行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运行管理班组相关人员组成的节能技术监督网.2.1.2 生产技术部是节能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设节能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具体负责日常节能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2.1.3 生产技术部是节能技术监督的技术管理部门,各专业专责工程师应分别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节能技术监督的技术管理工作.2.1.4 各有关设备管理的运行和检修部门、班组为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部门,应设立节能技术监督专责人, 具体实施节能计划,建立所辖设备的节能技术监督台帐.2.2 责任与权限2.2.1 总工程师职责2.2.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公司的各项规定、规程、制度及有关技术措施, 组织制定节能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2.2.1.2 组织建立完善的节能技术监督网络, 明确网络的各级人员责任.2.2.1.3 掌握设备的运行、检修、设备事故和缺陷情况,出现设备重大事故或异常时, 及时组织分析处理.2.2.1.4 组织制定并实施节能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2.2.1.5 监督检查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主持节能技术监督会议,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监督考核制度, 检查考核设备管理的运行和检修部门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2.2.1.6 有计划地采纳和推广成熟、可靠、有用的节能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节能技术监督专业水平。2.2.1.7 组织开展节能技术监督网络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成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管理水平.2.2.1.8 监督评价节能技术监督有关企业制度、标准、实施细则、措施等的执行情况, 对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2.2 节能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2.2.2.1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2.2.2.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公司的各项规定、规程、制度及有关技术措施, 制定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