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监控、收费、电力监控系统设备(以下简称三大系统)管理,降低系统设备故障率,保证三大系统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高速公路三大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营运管理部负责公司三大系统设备巡查维护、专项工程和系统安全,对监控中心、各收费站三大系统设备巡查维护、专项工程和系统安全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监控中心、各收费站负责三大系统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故障报修等工作
第二章 纪 律第五条 各级人员均应正确使用和爱惜三大系统设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在系统中安装未经许可的软盘、光盘和软件等,严禁利用系统计算机连接 INTERNET 网络
第六条 严禁在系统设备上接插其它用电设备,严禁随意拆卸各种设备,严禁将三大系统设备设备挪作他用
第七条 未经系统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系统设备布置、服务器配置和系统参数
第八条 各级人员应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第九条 在各系统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犯用户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十条 公司营运管理部、监控中心、收费站均应建立三大系统设备一机一档管理,并根据系统升级改造等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档案资料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三大系统巡查维护分为日巡查维护、月巡查维护和年维护
第十二条 三大系统日巡查维护(一)监控系统日巡查维护由监控中心完成
1、利用监控系统计算机查看设备状态和报警信息,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监控中心主任报告
2、检查机房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遇异常情况,应向监控中心主任报告
3、保持机房良好的设备运行环境
(二)收费系统日巡查维护由收费员完成
1、每天夜班收费员应对收费设备表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