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24〕6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5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法律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计划内容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讨论项目设计、讨论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讨论报告撰写、成果(学术)沟通等工作.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讨论、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二、申报条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对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为一、二年级学生,鼓舞三、四年级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2.创新训练项申请面对个人或团队(不超过 5 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于团队申请(3—5 人)。鼓舞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讨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3.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4.各项目均须配备一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关学术背景或专业知识。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 2 项。5.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 1 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 2 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 3 年。三、组织实施1.学校教务处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校级立项评审和结题评审,检查各院系项目中期完成情况,开展校级项目成果的总结与推广。2.各院(系)负责本院(系)项目的申报初审遴选,中期管理(包括项目的变更,开展中期检查,组织学术沟通等)、结题验收等各项具体工作.3.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