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食品安全法制保障问题讨论报告(食用农产品部分)●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从源头治理到最终消费的监控体系,对于保证食品安全十分重要●发达国家对食用农产品安全十分重视,并建立了一整套的法律保障体制和体系,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体制、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认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议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实施食用农产品法律规范化生产;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补偿”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监管责任制一、食品和食品安全(一)食品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根据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食品具有:营养功能,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素;感官功能,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要求;生理调节功能
所以,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维持健康的基本条件,人们每天必须摄取一定数量的食物来维持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保证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和从事各项活动
但是,食品受到污染,就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严重威胁
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人们的普遍关切
(二)食品安全的内涵及其演变食品安全的概念,是 1974 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罗马召开的世界粮食大会上正式提出的
FAO 在本次大会上提出的《世界粮食安全国际协定》认为,食品安全指的是人类一种基本生存权利,应当“保证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得到为了生存与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
WHO 在《全球食品安全战略草案》中也指出,“食用安全的食品可增进健康,同时也是一个基本的人权问题
安全食品有益于身体健康和生产力,并能为促进社会进展和缓解贫困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1984 年 WHO 在《食品安全在卫生和进展中的作用》的文件中,曾将“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