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时提供的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武汉芯中心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虢金英和虢正毕 等 二 方共同出资设立 武汉芯中心科技 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 武汉芯中心科技 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111 号光谷芯中心 1—01 栋 5 层 504 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注:属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要求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须填写实收资本且仅限以下 27类行业填写,其他行业无需填写实收资本。27 类行业包括: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