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招待费用管理事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体现勤俭节约、礼貌周到的招待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招待内容本办法所指的招待行为指就餐招待、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以及住宿招待(娱乐费用、礼品费用需提供具体方案报总经理批示)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子公司及独立核算单位
第四条 管理职责(一)中心办公室或各子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内部用餐申请进行审批;(二)中心公司总经理或各子公司、独立核算单位总经理对外部用餐申请进行审批
第五条 招待对象公司业务招待的对象主要包括:(一)为了促进公司进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二)公司经营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三)政府部门来视察、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四)有关业务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五)会议;(六)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第六条 内部招待客人因工作或与会需要留在公司用餐的,若只需内部招待,一般安排在公司食堂用工作餐
经办人首先到相应的办公室主管人员处填写《内部用餐申请审批单》(见附件一),经本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主管人员派发餐票
工作餐标准一般为10 元/人
第七条 外部招待(一)招待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饮料、水果、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根据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接待政府部门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 50 元/人以内、中、晚餐 200 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 30元/人以内,中、晚餐 100 元/人以内;2
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 30 元/人以内,中、晚餐 100 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25 元/人以内,中、晚餐 80 元/人以内;3
公司管理人员会议的聚餐,中、晚餐 50 元/人以内;4
公司领导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