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体工商户避税重要方法 个人所得税牵动着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在我国,早在50 年代,就曾经实施过个人所得税制度,但由于当时我国经济进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限制,长期以来,基本上处于停征状态
进入 80 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飞速进展,人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深圳经济特区甚至已经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1993 年 11 月,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 年 9 月 30 日国务院第 272 号令发布《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我国将有为数众多的公民进入纳税人的行列,因此讨论和了解个人所得税的避税与反避税就显得日益重要
从事营业项目的经营活动,对于营业者来讲,既要上沟通转税,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为投资者个人来讲,还要对企业税后留利分配给个人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作为个人参加营业项目的生产经营者的合理避税领域十分宽阔
首先,应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以增加企业的利润量,进而达到企业分配给个人的利润基数的扩大
其次,就是讨论避税的实现途径
(一)减少应计税所得额 计税基数的降低必定减少应缴纳的税款,计税依据的降低,可以使适用的税率档次下降,增加相对收益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有以下几点: (1)孤老、残疾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某些社会急需劳动强度大而收入又低于一定标准的,可以定其减征、免征所得税;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减征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业者完全可以利用这些优惠规定,取得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私营企业可考虑努力用外资参加经营,从而减少企业税负
私营企业可以有目的地选择诸如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从事生产经营,这样就比在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二)费用转换避税法 (1)用自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