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院各岗位职责 第一章 职能管理职责一、 行政(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审计、行风建设、学科建设等。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政策。坚持医院办院方向,根据医院特点,领导制订本院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领导和协调全院行政、业务、基建规划、后勤等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和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养。 5、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及有关政策,负责做好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职称评聘、晋升晋级、奖惩、调资、调动等工作。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院工作和地段工作。7、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培育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医院进展.8、组织全院为临床一线服务,定期深化门诊、病房,督促检查医院各项工作。9、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组织充分论证,积极更新医疗设施,加速医院现代化进程。 10、积极深化医院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1、密切联系群众,深化调查讨论,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关怀职工生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12、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全院工作.(二)业务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疗保险、医疗设备、药学、学科建设等科室工作。2、定期进行评价、指导、督促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定期查房,深化科室,了解和检查临床医疗护理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教学等情况,动态分析医疗护理指标及工作流程,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必要时指导对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5、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考核、晋升等工作。6、负责组织、检查医学临床教学工作的开展。7、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讨论、药学工作。8、负责组织、检查医疗信息网络管理、业务统计、病案、医疗设备工作.9、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承担的社区医疗、保健工作,指导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10、负责组织做好高级干部、知名人士、外宾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