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仔细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育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仔细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 5 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 2 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 2 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 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仔细修好。对于宝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干净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宁静。 八、仔细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常常保持室内干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法律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 5 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 2 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老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老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老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