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空岗竞聘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学校空岗竞聘工作的监督、指导,法律规范学校空岗竞聘工作,有效促进学校与学校之间人员的合理流动,更好地体现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原则,现就 XX 年xx 区教育局系统内所属学校空岗竞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学校结合《xx 区教育局系统内学校空岗竞聘实施办法》严格执行
一、空岗学校及空缺岗位 直属中学空岗 15 名,直属小学空岗 33 名,具体空岗情况如下: 1
xx 区第二中学空缺岗位 9 名,其中: 语文 2 人,物理 1 人,英语 2 人,体育 1 人,地理 1 人, 政治 1 人,信息技术 1 人
xx 区铜都中学空缺岗位 6 名,其中: 数学 1 人,英语 1 人,计算机 1 人,地理 1 人,生物 1人, 音乐 1 人
xx 区第一小学空缺岗位 5 名,其中:语文 2 名,数学 3 名
xx 区第二小学空缺岗位 6 名,其中: 语文 2 人,数学 2 人,音乐 1 人,体育 1 人
xx 区第三小学空缺岗位 8 人,其中: 语文 3 人,数学 2 人,美术 1 人,体育 2 人
xx 区第四小学空缺岗位 14 名,其中; 语文 6 人,数学 5 人,体育 2 人,计算机 1 人
二、报名要求 1
xx 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的中小学老师,在基层学校工作年限满五年及以上(实足年限),身体健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怀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胜任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中学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老师系列不可以交叉报考参加竞聘上岗,即:按现有工作岗位和职称系列,具有中学职称的中学老师报考中学岗位,具有小学职称的小学老师报考小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