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幼儿园新增老师聘用办法 丰南幼儿园新增老师聘用办法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 持 “ 公 开 、 平 等 、 竞 争 、 择优"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进能出的老师聘用机制,进一步优化老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师资素养,为推动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条件 1.老师 (1)热爱幼教事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无疾病。 (2)具备幼儿园或小学老师资格,能胜任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3)具备职业幼师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艺术基础(如:唱歌、跳舞、绘画等),有老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4)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73 年6 月 30 日以后出生)。 2.保育员: (1)具备中专(含普通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含普通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3)热爱孩子,身体健康,无疾病。不怕脏,能吃苦耐劳,胜任幼儿园保育工作。 3.工友及门卫 (1)食堂工友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具有三级厨师证件,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热爱集体,身体健康,无疾病。能吃苦耐劳,胜任幼儿园的厨师工作。 (4)招一位有工作经验的保安,年龄在 40 岁左右。 4。保健老师 (1)热爱幼教事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无疾病. (2)具有卫生学校的毕业证书,有护士资格证,能胜任幼儿园的保健工作. (3)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73 年 6月 30 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要求 1。对新增老师实行岗位聘用制。所聘用的老师完全根据民办学校老师的管理机制进行管理,老师聘用坚持双向选择,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新增老师的聘用,由镇教管办和学校一起招聘。 2。被聘用的老师要与学校签订为期一个学期的试用合同,经试用期满考核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由学校决定是否续聘。 3。聘用老师的待遇。招聘老师和保育员的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现有教职工工资待遇.比照同类老师工资标准执行.受聘老师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4.学校应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负责受聘老师在各方面的待遇落实,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仔细履行聘用合同,切实保障受聘老师权益。 5.要积极组织受聘老师开展政治与业务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