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二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科室: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原 2000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2、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3、各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人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法律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传播
4、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法律规范和要求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并在 24 小时之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如有漏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有关术语:(1)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埋伏期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属医院感染
(2)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3)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4)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5)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7、各科室必须成立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