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集中心学校义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公用经费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滑集办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二条 明确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管理管理、老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公费旅游等方面的开支。 第三条 各中小学要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进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各中小学应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大力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心学校每次经费都要依据各校学生数和拨款标准及时把“义保”经费拨付到位,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第五条 农村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 第六条 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各中小学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办学意识,合理安排和使用公用经费,要根据《中小学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中小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要结合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会管理制度。公用经费的开支标准和范围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按实际发生数列报,报销手续完备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报销不属于学校业务活动范围的任何开支,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学校,要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教学点的预算由其主管学校统一编制),公用经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一经批准的预算。第七条 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