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XXXX 有限公司章程(二人公司)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要求,进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 2 名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 XXXXXXXXX 有限公司,特于2024 年 3 月 4 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XX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实缴万元,认缴出资万元于年月日之前实缴到位)(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作处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1 次,公司交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认缴总额万元,占注册资金的%,认缴方式:货其中:实缴万元,认缴出资万元于年月日之前实缴到位
认缴总额万元,占注册资金的%,认缴方式:货其中:实缴万元,认缴出资万元于年月日之前实缴到位
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总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其中:实缴万元,认缴出资万元于年月日之前实缴到位)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已经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八条 公司应当置各股东名册,记载下了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