沩山乡财政所规章制度汇编2024 年 1 月一、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3-4二、支票管理制度·················5—6三、现金管理制度················7—8四、票据管理制度·················9五、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10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七、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12八、信访工作制度·················13九、财政所防火防盗制度··············14十、财政所长岗位责任制·············15—16十 一 、 财 政 所 预 算 会 计 岗 位 责 任 制 ···········17十 二 、 财 政 所 专 管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18十 三 、 财 政 所 档 案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20 一、乡镇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三)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四)仔细根据“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的规定管理收支,收入及时缴库,支出按权限申报。(五)为乡镇政府当好参谋,常常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六)采购支出要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统一集中采购办理。(七)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应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八)财政支出,必须按审批手续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要拒付。(九)支出票据要严格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作到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杜绝“白条子”入账。(十)临时性借款须经财政所长审核同意,乡镇领导批准后,出纳人员方能支付。(十一)及时记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十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不得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有关领导讨论处理。(十三)管好财务会计档案,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二、支...